能进部落格耶,那早上就能写部落了
忘了刚刚满脑子里的东东... 那就写突然想到的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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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 我连不幸的资格都没有...”
这是多么重的话...
爱上一个人,是你能决定/选择的吗?
看到一个很帅的/很漂亮的,所以选择去喜欢他/她,这是喜欢还是爱?
还是喜欢是爱的开端,由喜欢生爱?
那爱人的资格呢?
怎么区别一个人是否有资格去喜欢/爱另一个人?
喜欢/爱是双方的,还是单方面的喜欢/爱也可以?
单方面的爱与付出,就代表着不幸吗?
还是能有那么一个真的让你心动,让你喜欢,让你爱的,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?
幸福的定义,一定要两方面互相喜欢,互相相爱,才是幸福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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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生命中有那么一个是你想用生命保护的人吗?
如果再让你选一次,你还会做出同样的决定吗?
赌上自己的性命,就为了别人的愿望,值得吗?
我觉得这是一些不容易的决定...
到底你是有多爱那个别人,以至于你能用性命去完成她的愿望?
那主呢?他是有多爱这世上的人,才能让他用生命来赎回我们...
前者和后者的分别往往是,
前者的付出基于小爱,而后者的付出基于大爱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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